师:同学们好,我们今天继续学习必修5第三章第一节第二课时——不等关系与不等式。上节课我们提到一个问题,芭蕾舞演员表演时脚尖立起,给人美的享受,原因是脚尖立起调整了身段比例。设人的脚尖立起身体提升了m,下半身长x与全身长y的比值,由(\frac{x}{y})变成了(\frac{x + m}{y + m}),这个比值接近黄金分割值0.618。其中数理关系是(0.58\approx\frac{x}{y}<\frac{x + m}{y + m}\approx0.618)。怎样判定这个小于关系成立呢?
我们知道任意两个实数都能比较大小,理论依据是:若(a - b > 0),则(a > b);若(a - b < 0),则(a < b);若(a - b = 0),则(a = b)。这是实数比较大小的基本原理,也是研究不等关系的出发点。今天我们就从这里出发,来看例6。
请看大屏幕,比较((x + 1)(x + 5))与((x + 3)^2)的大小。要比较两个数的大小,作差原理是最基本的方法。所以我们根据实数比较大小的基本原理进行比较,((x + 1)(x + 5) - (x + 3)^2),展开、去括号化简可得结果为(-4)。根据实数比较大小的原理,二者差小于0,即((x + 1)(x + 5) < (x + 3)^2)。这样我们利用实数比较大小的基本原理得到了二者的大小关系。而要利用不等式研究不等关系,就需要了解不等式的性质。
那初中学习的不等式基本性质有哪些呢?大家思考回忆一下。
性质1是对称性,若(a > b),则(b < a);
性质2是传递性,若(a > b),(b > c),则(a > c);
性质3是可加性,若(a > b),则(a + c > b + c),即在不等式两侧同时加上同一个实数(c),不等式符号不改变;
性质4是可乘性,若(a > b),(c > 0),则(ac > bc);若(a > b),(c < 0),则(ac < bc)。也就是说,在不等式两侧同时乘同一个正数,不等式符号不改变;同乘同一个负数,符号要改变。这就是初中学习的四条基本性质。那不等式还有其他性质吗?
请大家看一组思考交流题,用小于或大于号填空。先看第一个,大家得出结果了吗?应该填大于号。但数学是严谨的,仅靠猜想结论不一定成立,必须经过严格推理证明。第一个可以如何证明呢?可以从实数比较大小的基本原理作差法入手,用(a + c)和(b + d)作差,就能得到(a + c > b + d)。我们刚复习过初中的四条不等性质,能不能利用它们来证明呢?观察式子特点,涉及加法问题,所以从不等式的加法性质入手。因为(a > b),在这个不等式两侧同时加上同一个实数(c),不等式符号不变;同样,(c > d),在这个不等式两侧同时加上同一个实数(b),不等式符号也不变。这时结合不等式的传递性,就可以得到(a + c > b + d)。这样通过严格推理证明,我们确定第一个结论正确。这是加法情况。
如果遇到乘法,像第二个问题,又如何判断大小关系呢?大家思考一下,动笔算一算,第二个应该填什么号?结果出来了吗?仍然是大于号。又该如何证明呢?乘法问题同样可以从初中不等式性质入手。因为(a > b),在这个不等式两侧同时乘同一个正数(c),不等式符号不改变,得到(ac > bc)。同理,(c > d),(b)是正数,在这个不等式两侧同乘同一个正数(b),不等式符号也不变。这时利用不等式的传递性,就可以得到(ac > bd),也得到了严格证明。这里限制条件较多,我们改动一下,保留(a)、(b)的条件,去掉(c)、(d)大于0的条件,刚刚(ac > bd)的结论还成立吗?大家判断一下。
成立吗?不成立。为什么不成立呢?想推翻这个结论,只需举一个反例。有反例吗?有。我们不妨令(a = 4),(b = 1),(c = -3),(d = -4),此时(ac = -12),(bd = -4),显然是小于号,所以这个结论错误。所以要推翻一个结论,举一个反例即可。
我们继续看第三个平方问题,平方实质还是乘法,这里应该填什么?大于号。怎样证明呢?可以利用实数比较大小的基本原理作差,也可以利用已学函数的单调性证明。它和第四个类似,所以第四个也是大于号。第四个证明可以结合幂函数的单调性。
经过严格推理证明,我们得到了不等式的四条主要性质:
同向可加性,若(a > b),(c > d),则(a + c > b + d);
同向同正可乘性,若(a > b > 0),(c > d > 0),则(ac > bd),注意必须同向同正才能用这条性质;
可乘方性,若(a > b > 0),则(a^n > b^n),其中(n\in N^+);
可开方性,若(a > b > 0),则(\sqrt[n]{a} > \sqrt[n]{b}),同样(n\in N^+)。要特别注意这些约束条件。
利用这四条主要性质,我们来解决例7。
大家先阅读题目,题目要求利用不等式的主要性质证明下列问题。先看第一个,当(x > 0)时,(y = x^2)是增加的,要求证明。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单调递增函数,回忆必修一的知识,在函数(y = f(x))的定义域内的一个区间(I)上,如果对于任意两数(x_1),(x_2\in I),有(f(x_1)),(f(x_2)),当(x_1 < x_2)时,也有(f(x_1) < f(x_2)),就称函数(y = f(x))在区间(I)上是增加的,也可称在区间(I)上是递增的。现在知道什么是递增函数了,明确要证明的目标,如果(x_1 < x_2 > 0),应该比较(x_1^2)与(x_2^2)的大小。如何比较呢?可以用最基本的作差方法,也可从不等式的主要性质入手,平方是乘方问题,所以从不等式主要性质3——乘方性质入手。
首先设对任意的(x_2 > x_1 > 0),根据不等式的主要性质3可乘方性,得到(x_2^2 > x_1^2)。再结合函数单调性的概念,就得到(y = x^2)在((0, +\infty))内是单调递增的。这是平方情况,我们改动一下,改成三次方,证明当(x > 0)时,函数(y = x^3)是单调递增的,该如何证明?
必修一时我们用最基本的作差方法,现在回顾一下。首先对任意(x_2 > x_1 > 0),利用作差法比较二者差值,接下来化简要用到立方差公式。根据题目条件,因为(x_2 > x_1 > 0),所以(x_2 - x_1)是正的,(x_2^2)、(x_1^2)以及(x_1x_2)全都是正的,这样就得到(x_2^3 > x_1^3),证明了函数单调递增,这个方法有点麻烦,要用到立方差公式。
现在不用这个方法,利用不等式的四条主要性质,从乘方性质入手。对于任意(x_2 > x_1 > 0),根据不等式主要性质3,可得(x_2^3 > x_1^3)。再结合函数单调性概念,很容易证出(y = x^3)在((0, +\infty))上是单调递增的。做题时可选择不同方法,选思路更顺畅的。
数列是特殊的函数,如果题目改成数列问题,该如何证明呢?首先要知道什么是递减数列,上一章刚学过,一个数列从第二项起,每一项都小于它前面的一项,即(a_{n + 1} < a_n),这个数列就叫做递减数列。概念清晰了,如果(i > j > 0),(a_i)和(a_j)谁大谁小呢?根据递减概念,(a_i < a_j)。数列中(a_i)和(a_j)有一定联系,如何用(i)、(j)表示(a_i)呢?需要从数列通项公式入手。
首先(a_i = a_1 \times q^{i - 1}),要产生和(j)的关系,把(i - 1)配凑拆分成(j - 1 + i - j)次方,再利用指数运算性质,得到(a_i = a_1 \times q^{j - 1} \times q^{i - j}),(a_j)已经出现,所以(a_i = a_j \times q^{i - j})。
有了这个拆分,来看证明过程。首先设对任意(i > j > 0),(a_i)、(a_j)满足通项公式,(a_i = a_j \times q^{i - j})。由于(q > 0)且(q < 1),利用不等式主要性质3可乘方性,两边同时平方,得到(q^2 < 1)。把这两个式子结合,利用不等式同向同正可乘性,得到(q^3 < 1),不断进行下去,得到(q^{i - j} < 1)。在这个式子两侧同乘正数(a_j),不等式符号不改变,所以(a_j \times q^{i - j} < a_j),(a_i)出现了,就得到(a_i < a_j),证明了数列是单调递减的。这是一种证明方法,还有其他思路吗?
涉及指数问题,常用的作商方法也可以。从作商入手,首先设对任意(i > j > 0),二者作商,利用数列通项公式,(\frac{a_i}{a_j} = \frac{a_1 \times q^{i - 1}}{a_1 \times q^{j - 1}}),利用指数运算性质化简得到(q^{i - j})。因为(i > j),所以(i - j > 0),又(q > 0)且(q < 1),结合指数运算性质得到(q^{i - j} < 1),即(\frac{a_i}{a_j} < 1)。在这个不等式两侧同时乘同一个正数(a_j),不等式不变号,所以(a_i < a_j),得到该数列是递减的。
在作商过程中要注意什么呢?一是拿比值与1比较,二要注意分母的符号问题,因为后面涉及乘法。还有作差方法,留作大家课后自行完成。通过这个题目可以总结出,不等式的性质是不等式变形、化简、证明的基础,不仅要熟练运用性质,还要特别注意性质中的约束条件。从不等式性质出发,通过逻辑推理可论证大量初等不等式,如柯西不等式、平均值不等式、贝努利不等式等,后面我们会继续学习。
数学源于生活且服务于生活,如果遇到实际应用问题该怎么做?请看大屏幕。
看题目,建筑设计规定民用住宅窗户面积必须小于地板面积,按采光标准,窗户面积与地板面积的比值不应小于10%,且这个比值越大,住宅采光条件越好。试问,同时增加相等的窗户面积和地板面积,住宅采光条件变好了还是变坏了?大家思考并说明理由。
遇到这样的实际生活运用问题,首先要把它抽象成数学问题,选择建立合适数学模型,再用数学方法解决,最后运用到实际生活中。所以第一步抽取所需量,设住宅窗户面积和地板面积分别为(a)、(b),同时增加的面积是(m)。根据问题要求,(a < b)且(\frac{a}{b} \geq 10%)。把问题转换成两个分式的差的问题,(\frac{a + m}{b + m} - \frac{a}{b}),通分、化简、提取公因式后得到(\frac{m(b - a)}{b(b + m)})。题目已知(a < b),所以(b - a > 0),(a)、(b)、(m)在实际生活中显然是正数,所以整个式子(\frac{m(b - a)}{b(b + m)} > 0),即二者差大于0,得到(\frac{a + m}{b + m} > \frac{a}{b}),且满足前提条件大于等于10%。那么采光条件变好了还是变坏了呢?肯定是变好了。
从这个实际生活问题抽象出一个结论,一般设(a)、(b)为正实数,(a < b),(m > 0),则(\frac{a + m}{b + m} > \frac{a}{b})。也就是说,在一个真分数的分子分母上同时加上同一个正数(m),分式的值变大,这就是不等式的真分数性质。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芭蕾舞蹈演员立起脚尖能调整身体比例,看起来更优美,以及为什么很多女性热爱高跟鞋。在实际生活中,还有哪些例子满足这样的不等式呢?比如糖水加了糖更甜,汤觉得盐少再加盐会更咸,诸如此类例子很多。遇到实际生活问题,要知道如何解决。
因此抽象出一般步骤,既然实际生活中有这么多应用,大家再看一个思考题。请结合开头芭蕾舞的内容填下表格,说出悟出的道理。开头讲的是垫起脚尖,下半身长与身高比例关系的调整,这个留作大家课后交流问题。既然要交流,顺便把课本74面的思考交流题也一起交流了,根据现在情况,电话交流、网络交流都可以。现在我们共同回顾一下这节课学习了哪些内容。
首先学习了不等式的性质,以及如何利用不等式性质进行不等关系的证明、化简、变形等,注意其中的约束条件。在这个学习过程中,体会到了从特殊到一般的转化与划归思想,从实际问题抽象成数学模型的建模思想,以及不等关系证明过程中体现的逻辑推理思想,这些都是数学的核心思想,希望大家认真体会。最后布置作业,一是课本73 - 74面的思考题1、2,希望大家相互交流;二是课本74面习题3 - 1 A组第5题、B组第2题,认真完成。今天的课就上到这,同学们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