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同学们好,前面我们已经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知道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那么,法律在我们生活中有哪些作用?会不会给我们一些特殊的保护呢?这节课,我们继续学习第十课“法律伴我们成长”。首先来看第一课时——“法律为我们护航”。
我们先了解一下学习目标:一、初步感受法律的关爱;二、知道未成年人需要保护的原因,懂得未成年人如何避免伤害;三、学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初步树立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
首先,我们看一个小视频,感受法律对我们的特殊关爱。
近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现行法律基础上增加了多项内容,条文从72条增至132条,增设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此外,国家还将建立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向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提供免费查询服务。首次对学生欺凌进行定义: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学校应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
同时,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家庭保护,细化家庭监护职责,明确列举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该履行的监护职责和不得实施的行为。完善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制度,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监护缺失问题,明确没有正当理由不能随便把孩子委托别人照顾。还明确国家监护制度,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时,由国家承担监护职责。
同学们,刚才在视频中,我们看到国家刚刚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给予了很多特殊关爱。下面,我们一起了解还有哪些法律也给予我们未成年人特殊关爱。
首先看我国的根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第49条明确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同时,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再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该法第四条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应坚持的原则——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具体有两个要求:一是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的保护;二是要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第六条规定,对保护未成年人的主体做了详细规定。其中提到: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第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对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职责。可见,保护未成年人的主体非常广泛。
我们再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部法律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以下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同学们,好好反思一下,自己以前有没有这些不良行为,如果有,要抓紧时间改正。
我们总结一下,关爱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很多,首先是我国的根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详细规定了义务教育的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有很多保护我们的条款,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同学们要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请同学们打开课本97页,在这个地方记一下课堂笔记: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同时在课本97页做笔记: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门法律是两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了解了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感受到法律的关爱后,接下来我们思考:为什么我们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呢?
首先,从未成年人自身发展的角度分析。同学们看这几张图片,我们就像图片中哭泣的小女孩,作为未成年人,我们很容易受到坏人的伤害。法律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所以我们大多数同学都是未成年人。再看这张图片,未成年人容易受到一些不良因素的影响,自身抵抗诱惑的能力比较弱,容易沉迷于网络游戏,进而影响学习,甚至身心健康。又比如,未成年人自身保护能力比较弱,容易受到伤害,像夏天可能会有溺水的危险。所以同学们要加强自我保护,夏天不要到河边嬉戏游玩,更不要私自下河游泳。有一项调查材料表明,伤害未成年人致其死亡的主要两大原因,一是溺水,二是交通伤害。因此,同学们除了夏天预防溺水,在上学和放学途中还要注重遵守交通规则,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而且,我们受到的伤害可能还来自家庭,有些父母制定所谓“严格的家法”,网上曾流传一些“虎爸狼妈”,他们喊着“棍棒之下出孝子”的口号。当爸爸妈妈将棍棒伸向我们时,还说“我这都是为了你好”,殊不知这些行为伤害了我们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此,国家制定了《反家庭暴力法》。
同时,生活中还有一些老师将师德抛诸脑后,举起教鞭,对学生实施体罚行为,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在校园里,侵害我们的不光有老师,还有可能是同学,甚至像图片中一些大班干部、学校干部或者少先队干部,也会把拳头伸向我们,校园欺凌也时有发生。因此,教育部及时制定了《关于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的规定》,该规定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关于学校里的伤害,我们看个小视频加深认识。
(播放携程亲子园虐童案件视频)
备受关注的携程亲子园虐童案件,经过一年的风波,今天下午两点,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公诉机关指控梁某等7名被告人均为携程亲子园保育员和老师,从2017年8月至11月案发,采用以芥末涂抹或让幼儿闻嗅、持芥末恐吓、喷洒液体等方式进行“管教”,还有推搡、拉扯、拍打幼儿行为,而作为携程亲子园实际负责人的郑某却予以默许纵容,以虐待被看护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同时认为,嫌疑人分别有自首、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最终,8名被告人因犯虐待被看护人罪被追究刑事责任。8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向被害人家属和社会致歉。去年11月初,上海携程亲子园的孩子家长偶然发现孩子身上有伤痕,到亲子园查看监控,没想到看到了令人痛心的一幕。画面中,老师先将女孩的书包砸到地上,又把女孩推撞向桌角。另外一段监控里虽没有暴力动作,却更揪心:老师拿着疑似芥末的食物,强喂给几名幼童,幼童吃下后开始大哭。事情发生后,亲子园家长们聚集在一起,翻看园内所有监控视频,发现有多名孩子都曾遭到侵犯。其中最早的虐童事件发生在去年8月9号,密集发生在8月30号之后,多名老师参与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