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级下册道德与法制 第四单元第七课第2课时自由平等追求 逐字稿-6,081字

  师:亲爱的同学,大家好,欢迎来到今天的道德与法治课堂。今天由我带领大家进行本节课的学习。同学们,你们知道世界人权宣言的第一条内容是什么吗?嗯,是关于自由和平等的一句话:人皆生而自由,在尊严及权利上均各平等。自由和平等来之不易,也是人们一直的追求,无数仁人志士为实现全人类的自由和平等努力奋斗着。我国将自由和平等写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当代中国人构筑了共有的精神家园。

  那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如何珍视自由、践行平等呢?今天,就跟着老师的步伐,一起走入《自由平等的追求》这节课的学习,请同学们把书翻到103页。首先进入珍视自由篇,请同学们阅读103页的“运用你的经验”,了解一下田某对于自由的两个表述。第一个表述,田某说什么时间上学,做不做作业是他的自由。第二个,他说抽烟喝酒,强行向同学索要财物,这是他的校外活动,也是他的自由。同学们,对于田某所说的这两个“自由”,请大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条例进行简要评析。老师也给大家带来了法律知识补充,请了解一下相关规定。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我们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我国《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抽烟喝酒、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属于不良行为。同学们了解这些法律条文之后,再来思考和回答这个问题。

  生:(思考、回答问题)

  师:嗯,同学们对两个“自由”的分析都非常全面。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法》相关规定,可知田某对自由的认识是错误的。田某没有认识到,上学做作业既是他享有的受教育权利,也是他必须履行的受教育义务,而义务是不可以放弃的,必须承担。根据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上学迟到、抽烟喝酒、强行向同学索要财物等属于不良行为,如果不加以抵制,很容易导致严重不良行为,甚至陷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最终也会失去自由。同学们,我们知道,自由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法律是自由的保障,自由是在法律保障下的自由,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人们才能充分享受自由。田某正是因为没有珍惜他受教育的权利,没有在法律规定的界限内行使自由,错误地理解了自由,如果不及时纠正,他必将自食恶果。所以,如果想要充分享受自由,我们就必须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有权利不能任性,要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

  同学们,你们还记得我们享有哪些基本权利吗?

  生:(准确回答出部分权利)

  师:嗯,我听到有的同学准确地回答出来了部分,说明大家对八年级的知识点掌握得非常牢固。我们享有政治权利和自由,其中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我们还享有人身自由权,其中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我们还享有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其中包括财产权、劳动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等等。同学们,我们要知晓自己的权利,正确认识权利的价值,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这是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权利的要求。

  除了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我们还应该做些什么来实现珍视自由呢?接下来请同学们阅读104页的“探究与分享”,了解一下唐某和关某之间的网络言论纠纷。唐某在微博上发表一首七律,网友关某读后提出意见,称唐某的七律格律不对,招致唐某不满。唐某回帖辱骂关某,称其驴唇不对马嘴,并虚构了关某行为不检的诸多事实。这个回复在网上被大量转发,关某以遭损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唐某向关某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众多网友跟帖评论唐某微博骂人事件,我们来看一下网友跟帖评论的内容。网友小梅说:“唐逞一时口快,但是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石头说:“言论自由必须以尊重不侵犯他人的名誉权为前提,唐某咎由自取。”小聪说:“言论自由一旦超越法律边界,就是对自由的滥用,行为人要承担法律后果。”了解事情的经过以及网友的评论之后,同学们请思考以下两个问题:第一,请你评论唐某的言行。第二,如果你是关某,面对此事你会怎么做?

  生:(积极踊跃回答问题)

  师:同学们都回答得非常棒。唐某回帖辱骂关某,称其驴唇不对马嘴,虚构关某行为不检的诸多事实,其实是滥用了言论自由,侵害了关某的人格尊严权,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我们是关某的话,可能会向当地的公安局报案,也可能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正当的权利。

  同学们,根据这个示例以及你们的回答,我们可以知道,珍视自由就必须依法行使权利。作为公民,我们应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意识。自由快乐,人皆向往。那什么样的生活才是自由的、快乐的呢?接下来请同学们阅读104页的“阅读与感悟”,了解一下开国皇帝朱元璋和大臣们之间发生的一件事情。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有一天问大臣们:“天下谁人最快乐?”有的人说是功高盖世的人最快乐,有的大臣说是位居显赫的人最快乐,有的人说是金榜题名的人最快乐,还有的人说是富甲一方的人最快乐。朱元璋听后都不满意,这个时候有一位大臣名叫万钢,他说:“敬畏法律的人是最快乐的。”此言一出,朱元璋大悦,并称赞其见解独到。同学们,通过老师对这则故事的解读,你们有什么样的感悟和启发呢?

  生:(分享感悟)

  师:嗯,同学们的感悟都非常深刻。其实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人不是多有钱的人,不是地位多高的人,而是敬畏法律的人,是严以自律的人。法律规定了自由的界限,法律也是自由的保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由权利,这才是快乐的。老师也希望大家以后能够做到敬畏法律,严以自律,这样我们才能享受快乐。珍视自由必须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珍视自由必须依法行使权利。

  那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如何践行平等呢?请同学们继续跟着老师的步伐,一起走入践行平等篇,请同学们阅读105页的“探究与分享”,了解一下陈云的示例。陈云在主持某地工作时,由于身体不好,出汗多,他穿的军装破得快,打了不少补丁。这时,管后勤的同志看到,打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送给陈云一套新的军装。陈云知道后,非常严肃地对这位同志说:“你是只给我发新军装,还是给边区所有的同志都发?在不到发军装的时候,任何人都不能例外。”同学们,陈云的言行对于我们践行平等有什么教育意义呢?

  生:践行平等就要反对特权。

  师:是的,老师给大家带来四幅图片,同学们看看这四幅图片反映了现实生活中存在什么现象?

  生:是特权现象。

  师:对,第一幅图是特权职务,第二幅是特权车辆,第三幅是特权食品,第四幅是特权住房。同学们,到底什么是特权呢?请大家结合刚刚陈云的示例以及这四幅图片,给特权下一个定义。

  生:根据陈云的示例,现在按规定并不是给所有人发军装的时候,而管后勤的同志想要超越规定之外给陈云发一套军装,这就是特权。所谓特权,就是法律制度之外的特殊权利,特权是平等的大敌。

  师:非常好。那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特权有哪些表现呢?老师依旧给大家带来三幅漫画,通过解读这三幅漫画来了解特权的表现。第一幅,司机利用特权车牌不遵守交通规则,不履行遵守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义务,只想享受通过的权利,这就是特权的第一个表现: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第二幅漫画,事业编制招聘为领导子女特设岗位,领导用手中权力为子女谋得职位,这就是特权的第二个表现: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第三幅漫画,“我爸是李刚”事件主人公李某某想利用父亲手中的职权,为自己的罪行逃脱法律的制裁,这就是第三个表现:利用社会关系追逐一己私利,并想方设法逃避法律的制裁。这就是特权的三个表现。同学们,老师还想问一下大家,如果任由这些人行使特权,对于他们自身来说会有怎样的后果呢?比如说任由司机利用特权车牌在马路上横行霸道,如果让领导利用手中的职权为子女谋得岗位,如果任由李某某利用父亲手中公权为自己的罪行逃脱法律制裁,对于他们自身来说会有怎样的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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