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级下册道德与法制 第3课 第二框 依法行使权利 第2课时 逐字稿-4,598字

  师:同学们好。今天我们继续学习八年级下册第三课第二框“依法行使权利”的第二课时。在生活中,大家和老师一样,都是消费者。那你们在消费过程中,有没有遇到过类似小明妈妈的事例呢?小明妈妈在网上买了一套座椅按摩垫,却一直没收到货,随后她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协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欺诈行为。经调解,公司返还了货款,并给予小明妈妈赔偿。

  同学们,在消费过程中,要是遇到类似问题,你们能正确解决吗?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维护权利的正确方式。上堂课,我们知道了维护权利需要通过正确途径,那究竟有哪些途径能帮助我们正确维权呢?现在进入今天的第一个探究活动。

  村民张某在机械厂买了一台小麦播种机,为周边村民播种小麦并收取费用。不久后,村民发现小麦出苗缺行,便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张某前往厂家查找原因,厂家检查后认为播种机无质量问题,但因交付机器时未试机,没发现出种口被堵挡。张某要求厂家赔偿损失,厂家只同意重新调试播种机,不同意赔偿相关损失。

  同学们思考一下,张某与村民、厂家的纠纷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呢?给他们支支招吧。相信大家都给出了合理建议。没错,张某与村民、厂家的纠纷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解决,具体有哪些合适的方式呢?接下来老师就和大家一一了解。

  第一种方式,张某与村民找到厂家负责人,与其协商因播种机故障造成的损失,这就是公民维护权利的第一种方式——协商,它是当事人之间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当然,若双方协商不成,纠纷没解决,在村民提醒下,张某找到了村里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这就是公民维护权利的第二种方式——调解,即通过调解组织解决纠纷。可能有同学会问,除了这两种维权方式,还有其他的吗?当然有,请跟随老师继续探讨。

  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下,厂家负责人仍不同意赔偿,调解未能成功,那张某与村民该怎么办呢?这时,就出现了维权的第三种方式,村民和张某可以在双方自愿前提下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是公民维护权利的第三种和第四种方式——仲裁和诉讼。仲裁是通过仲裁机构解决纠纷的方式,诉讼是通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的方式。

  同学们,每个公民都应树立按法定程序办事的意识,通过正确途径和方式维护自身权利。通过张某的经济纠纷案例,我们初步了解了维护权利的四种方式: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接下来老师和大家一起进行知识梳理,对这四种方式做进一步探讨,请同学们记好笔记。

  第一种,协商是当事人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主要适用于生活中的消费、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纠纷等。协商的优势在于快速、简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互谅基础上,依据法律直接对话,分清责任,达成协议,解决纠纷。日常生活中,大量权益争议都是通过协商解决的。

  第二种维护权利的方式是调解,即通过调解组织解决纠纷。调解人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协商并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在我国,调解方式主要有三种: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下消除纷争的活动;行政调解是由我国行政机关,比如政府、公安机关、婚姻登记机关等组织下解决纠纷的调解方式;司法调解是在人民法院法官主持下解决纠纷。那人民调解在解决民事纠纷中有什么独特优势呢?请同学们进入第二个探究。

  小强和小西在学校操场玩耍时,小强不慎致小西受伤,双方家长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产生纠纷。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悉后高度重视,及时介入。调解员协同公安民警、街道干部、学校老师开展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心结解开了,两名同学又能在和谐友爱的校园中接受教育、健康成长。

  同学们思考一下,人民调解在解决民事纠纷中具有哪些独特优势呢?通过分析刚才的案例,相信大家感受到了人民调解的特点。它具有简洁、即时、经济的特点,刚才案例中街道调解员及时赶到就是体现;它还有广泛性,在我国,只要有村镇、街道的地方,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人们解决纠纷提供了广泛渠道;它还具有情与法的融合性,在调解员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能感受到情与法的融合,快速接受调解员疏导,解决纠纷。

  在刚才案例中,小强与小西双方家长在调解员调解下很快达成协议,小强和小西继续成为好朋友,开心快乐地在校园生活学习。老师在这里也要提醒同学们,在校园学习生活要注意自身安全,学会自我保护,避免意外事故发生。接下来,老师和同学们一起梳理第三种维权方式——仲裁的知识点。

  仲裁是通过仲裁机构解决纠纷的方式,适用于公民与其他个人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等情况。当事人根据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并受仲裁裁判约束。可能同学们在生活中接触仲裁较少,下面我们通过一则新闻来了解仲裁维权。

  随着市民维权意识提高,仲裁成为大家维护自身权益的选择之一。近日,市民李先生爱车发生剐蹭,双方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便通过仲裁维权。仅仅一天时间,双方就得到满意解决。前几天,李先生在道里区西杨路准备右转时,与同侧私家车发生剐蹭,双方对责任划分和赔偿问题争执不下,于是李先生想到通过仲裁寻求帮助。之前成立的交通事故调解工作站受理了很多交通事故纠纷,基本上当天双方达成和解就能出具调解书,时间很快,给双方提供了很大便利。

  那仲裁和法院审判有什么区别呢?记者了解到,本质上,仲裁比法院诉讼更便捷、亲民。仲裁委员会主要受理平等主体之间,包括自然人、公司或社会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所有合同若签订相关条款,或人身损害等财产权益纠纷事后能补充仲裁条款,仲裁委员会都可受理。同时,相比于法院,仲裁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诸多优势。仲裁委员会的优势首先是当事人有自主权,可以选择仲裁地点、仲裁机构,包括仲裁的组庭方式,仲裁员也可由当事人自己选定。自哈尔滨仲裁委成立以来,受理案件类型涉及银行贷款、公司贷款担保等多个法律关系,最终通过仲裁和调解圆满解决,化解了原本尖锐的矛盾,保证了经济秩序和谐稳定。因为仲裁的调解书和裁决书与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具有强制执行率,一方不执行,另一方可以拿着法律文书申请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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